
近日,衡水市修訂發布了新版《衡水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此次修訂最大變化是增加“堅持以人為本”的工作原則,以及提出落實“南陽實踐”經驗相關應急處置措施。
新版《衡水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包含預警與報告、應急處置等七個部分,以及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應急組織體系圖、衡水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通訊錄三個附件。
與舊版相比,新版《衡水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變化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增加“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明確要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采取措施時,應當依法審慎,選擇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措施,貫徹落實“以人為本”思想。
按照生態環境部《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環境應急“南陽實踐”實施技術指南》,在應急處置中提出落實“南陽實踐”經驗,借助環境應急空間與設施控制污染。
調整指揮部成員單位。新增市信訪局,由其承接社會穩定組信訪穩定工作,新增市廣播電視臺、衡水日報社參與新聞宣傳組工作;簡化新聞宣傳組組成及應急監測組牽頭單位。
明確信息發布具體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為信息發布提供指導。
全面強化保障措施。豐富“物資與資金保障”相關具體工作;新增了“應急工程保障”“應急資源管理”及“機制保障”等內容,要求相關部門要開展環境應急空間與設施調查,加強各地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加強與相近、相鄰區域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互動,加強多部門聯動機制建設等一系列工作,切實增強了預案的指導性,壓實相關單位具體保障職責。
新版《衡水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發布,提高了衡水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將進一步提升衡水市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