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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布《暫不開發利用受污染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指南》
發表日期:2022-04-10 10:04:55
發布人:河北眾聯
2022年3月24日,經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北京市發布《暫不開發利用受污染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指南》(DB11/T 1967-2022),標準將于7月1日起實施。
為立足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定位助推北京未來發展,近年來非首都核心功能逐步疏解,部分工業企業原址用地騰退后,少量受污染地塊存在一定的土壤環境風險,其中已明確轉型再利用用途的,國家和本市已有相關規定要求修復達標后方可再利用。為加強暫無開發利用計劃的受污染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填補土壤環境風險管控空白,保障環境安全底線,本市結合實際制定該標準,指導科學管控土壤風險,為推進城市綠色發展提供有力保障。該標準規定了暫不開發利用受污染建設用地實施風險管控的目標與程序、管理措施、技術措施等。規定了污染識別、劃定管控區域、實施風險管控措施、應急管理等工作程序。在污染識別和劃定管控區域方面,規定應結合地塊污染情況與周邊敏感目標,科學劃定管控范圍。實施風險管控措施方面,規定了制度控制措施、工程控制措施各自適用的情形及技術要點。其中,制度控制適用于所有管控地塊,包括遺留物料清除、建(構)筑物管控、揚塵防治、定期巡查等,必要時開展環境監測;工程控制適用于對監測顯示存在風險的地塊,明確了風險判斷方法,列舉了常見工程措施清單。應急管理方面,明確了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措施啟動及應急監測方面的具體要求。